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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缅怀英烈暨十八岁成人宣誓仪式”的通知

各班级:

  接南平市教育局南教德[2008]16号文件,关于转发《清明节组织开展缅怀先烈活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定于4月2日组织07级、08级各班学生到九峰烈士陵园举行缅怀革命先烈暨十八岁成人宣誓仪式,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4月2日8上午时校操场集合,8时10分准时出发。
二、要求
   1、各班级排除前往,听从指挥,注意安全。
   2、注意保持公共卫生,良好形象。
   3、各班自备一个花环。

南平职业中专学校德育处、校团委

200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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