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职业中专校团委团组织建设工作评比细则
为了更深入开展创建优秀团支部活动,提高全校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团员意识,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做到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团组织工作细则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依 据 |
团支部班子建设、 |
班子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加 10 分 |
三会一课”落实情况 |
正确召开团支委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上团课的每节加 10 分。 |
团日活动 |
组织班级团支部开展团日活动的,一次加 20 分(包括青年志愿者活动) |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缴纳团费情况 |
按时注册团籍,及时缴足团费的加 30 分,不及时缴足少一人扣 2 分。 |
认真执行团员发展计划,
做好推优入团工作, |
按照团委计划及指标数,在班级内实行公开推荐或无记名投票的加 10 分。 |
勤工俭学 |
每周末定期将废纸回收,交到校团委勤工俭学部的,每次酌情分别加 10 分、 8 分、 6 分。 |
制度规范,做到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 |
期初有计划且及时上交的加 10 分,;期末有总结且及时上交的加 10 分。 |
准时参加团委
召开的各种会议 |
准时参加校团委每次会议的加 10 分,请假、迟到、早退每人次不扣分分,无故出席的每人次扣 5 分; |
协助班主任,配合班委
做好班级工作(抽查) |
团支部在班级的满意度在 90% 以上的加 20 分,在 80% 以上的加 15 分,在 70% 以上的加 10 分,其他的不加分。 |
注:本细则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校团委。
南平职业中专学校校团委
2006 年 9 月 1 日